贵州水钢新能源 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干熄焦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水钢高质量发展焦系统结构调整项目(一期)干熄焦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水钢新能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建设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7m顶装焦炉配套110t/h干熄焦及30MW汽轮发电站,其生产规模的确定及产品方案的选择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和建设地发展规划。
2.4 招标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
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的投资方(简称中标人),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BOT建设运营移交合同》等有关文件,中标人将根据双方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要求,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全过程管理,并对安全、技术、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发电量支付相关费用,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将该项目投入的设备、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5招标范围
2.5.1项目建设部分
配套1×110t/h干熄焦及1×30MW汽轮发电站。含干熄焦系统、汽轮发电站、综合电气室(含35kV变电站)、筛运焦系统、除盐水系统、改造循环水泵站以及配套的地基处理、供配电、电气仪表、自动化控制、通讯、消防、道路、雨排水、照明及综合管网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附件。
2.5.2项目运营部分
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运营,运营周期120个月,运营范围:
1)CDQ干熄焦系统
入口:干熄焦提升机(含台车及焦罐运维、检修);
出口:旋转密封阀及溜槽
2)CDQ除尘系统
3)高硫烟气除尘系统
4)自然循环余热锅炉及附属配套设备
5)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及附属配套设备
6)配套循环冷却水系统及附属设备,其中循环水泵电耗不计入干熄焦系统。
7)配套化学除盐水系统
8)35kV及10kV等高低压系统。
9)干熄焦检修站及附属设施。
上述范围内的配套公辅共用设施等。
2.6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330日历天,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运营期限:干熄焦及发电装置通过性能考核72+24小时起120个月。
2.7投标限价:0.665元/kWh含税(年均偿还建设投资费用+年均运营费用+年均融资费用)/年外送电量,不含运营范围内的年自耗电量),其中工程投资建设部分不高于22000万元,融资成本不高于5.5%实际利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期(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3年(2021—2023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担的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3.6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14日10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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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c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