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一、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行业:能源电力项目规模:项目情况:新疆分公司集控系统2014年建设,2015年投运,运行至今已达8年,集控系统接入新能源资产容量达到503.85万千瓦,包含23座风电场、8个光伏电站、8个配套储能项目、1个热力站;其中风电容量368.71万千瓦,光伏135.14万千瓦,总计1155台风机,4026台逆变器。至2024年底新能源在运容量783.49万千瓦时。 项目范围: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卸货、组屏、安装、调试配合服务。完成与系统建设有关的设计联络、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软、硬件供应商之间的协调。质保期服务。提供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配套图纸和资料。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中广核新疆公司集控搬迁项目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卸货、组屏、安装、调试配合服务。完成与系统建设有关的设计联络、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软、硬件供应商之间的协调。质保期服务。提供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配套图纸和资料。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供货及施工工期:材料设备到货时间:项目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施工周期:材料设备进场后30日历天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除外),且处于有效期内。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3.财务要求:具有提供近连续三年(2021-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2023)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面复印件及能证明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6..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注: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7.其他要求:(1)(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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