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沟尾矿库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水沟尾矿库智能化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泉水沟尾矿库智能化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泉水沟尾矿库
3、招标编号:JDCRY-ZB-2024-230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590200.00元
7、项目概况:我公司系钼金属采选企业,配套的泉水沟尾矿库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境内,设计总坝高213m,为二等库,目前运行子坝高151m,建设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和人工安全监测系统,依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和《尾矿库智能化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豫应急办〔2024〕76号),计划实施尾矿库智能化管控平台,平台要求构建“1+3+N”的集成要求,符合前瞻性、可靠性、开放性、可维护性的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8、工期:合同签订后160日历天
9、保修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1年
10、招标范围:本项目清单、答疑(如有)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备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信息软硬件开发能力(电子信息软硬件开发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业绩:
①2021年11月01日以来(以签订时间为准)矿山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设计或施工。
②2021年11月01日以来(以签订时间为准)矿山企业智慧化建设或施工(合同内必须明确包含尾矿库部分)。
③2021年11月01日以来(以签订时间为准)矿山企业信息化建设或施工(合同内必须明确包含尾矿库部分)。
【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下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使用情况证明(须有招标人加盖的公章)及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含)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承诺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无合同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将本单位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位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 2024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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