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宁陕县金沙矿业有限公司石渣沟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4〕61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宁陕县金沙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陕县广货街镇沙沟村;
2.2工程规模:对初期坝采取干砌石压坡,尾矿排放方式采用干式堆存(新建压滤车间和汽车运输道路),对栏洪坝增设防洪墙,对排洪涵洞段加固,对堆积坝右侧山体进行整治,增设在线监测设施,应急广播和新建应急车道等。
2.3项目估算价:9804830.24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标段号:E61092335467quiy76nt001;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陕西宁陕县金沙矿业有限公司石渣沟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范围以内的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在“信用中国”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09:00至2024年11月26日09:00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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