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生态修复补偿人工鱼礁工程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41100131566 )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生态修复补偿人工鱼礁工程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北部莱州湾海域,为《山东省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报告》中LZW3#海上风电场,离岸距离 14~18公里,水深 6.43~9 米。同时位于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莱州湾保护区,项目用海面积约257.0776hm2。本项目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采用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的补偿措施,进行海洋生物资源的恢复与补偿,在风场范围内拟投放10400空方人工鱼礁,在昌邑增殖放流点至少投放对虾22391.3044万尾、三疣梭子蟹1737.6544万只、半滑舌鳎105万尾。人工鱼礁实施年份为2024年或2025年,投放一次。
2.2招标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程和《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渔业资源修复实施方案》须完成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生态修复补偿人工鱼礁工程,最终通过当地海洋渔业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海上风机基础外围向外延伸50m半径的圆形确权海域,投放5195空方产卵礁、5205空方集鱼礁共计不少于10400空方人工鱼礁。
(2)10400空方人工鱼礁的制作和运输。
(3)配合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和本项目对人工鱼礁进行跟踪调查效果评价。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计划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基础防护的业绩或具有1项及以上人工鱼礁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须提供合同文本、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材料):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财务要求:2021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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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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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t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