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鹊山生态文化区文化园详细城市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文化园片区位于鹊山生态文化区中部,规划范围东起鹊华东路,西至鹊华西路,北起尚志街,南至黄河大道,规划面积约为120公顷。 2.服务期限:暂定6个月。 3.招标范围:鹊山生态文化区文化园详细城市设计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证明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本项目; 3. 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年度(企业成立不足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自2021年10月31日至今)在“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因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丧失执业资质或限制执业的情形,提供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以及信息填报期间“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自工作分工依法依规自行完成相关业务,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 时 00 分到2024年11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①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②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副本及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③ ④财务状况表或基本开户行2024年10月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⑤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⑥“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⑦如为联合体,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⑧联系人、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料接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八、 地 地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