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鹤岗公司2024-2025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公开招标(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 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
二、标段(包)编号:20240503030177919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鹤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日焚烧处理城市垃圾700吨,新建1条焚烧线,配置1台700 t/d机械炉排型焚烧炉和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配一套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1套湿解系统,年处理垃圾25.5万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 2024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全年处理飞灰量约5967.75吨,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黑龙江省鹤岗市鹤伊公路西侧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 厂区内。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 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螯合剂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1)螯合剂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螯合剂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如投标人提供螯合剂供货合同,则合同中投标人的服务内容应包含飞灰稳定化或螯合或固化等飞灰处理服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http://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一个螯合剂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螯合剂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ebidding.cec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