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中心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耗材供应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受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中心委托,对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中心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耗材供应综合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二、招标概况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Q53A01024001428 2.3 招标范围:对楚雄市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管理中心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及耗材供应综合服务进行采购,包括区域检验中心实验室及场地使用优化服务、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实验室及医共体下辖医院检验科硬件设备维保服务、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信息化建设服务、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试剂、耗材的配送服务、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外送检验样本的检测服务(包括普通检测项目、病理检测项目及特殊检测项及公共卫生相关检测项目)、医共体区检验中心内样本转运体系建设服务、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质量体系及标准化建设服务、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管理和运营服务、医共体区域检验中心专家支持、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服务等服务。本项目一采三年,采购预算金额为800万元/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要求”。 2.4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一年一评价,考评合格签订下一年合同。年度合同履约、考评不合格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投入的优化改造、设备、系统等归采购人所有。 2.5 项目实施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及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选择一个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3.3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2个月(成立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提交)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承诺函)。 3.6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网站链接至“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前查询为准,如有列入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 ①线上获取:投标人可登录云 (网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