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大数据运控中心建设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三方诚信招标 东莞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能源大数据运控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0832-SFCX24DG152C)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能源大数据运控中心建设项目
2、预算金额(元):含税¥980,000.00元
3、项目内容
采购包号 | 项目内容 | 需求简述 | 采购服务单位数量 | 服务期 |
A | 能源大数据运控中心建设一项 | 1、云存储容量及时限;2、平台后期运维及电站接入(项目个数或者项目容量等);3、重要数据和大容量数据可实现本地存储。 | 1 | 项目建设周期(含试运行)计划为90天。 |
5、项目需求
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 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2、其他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不进行实名登记报名,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14:00-14:3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 3、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1室 。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五、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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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