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35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相关招标项目火电厂风机备件联储及风机紧急检修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新疆公司所属火电厂18种送风机、22种引风机、17种一次风机备件联储及风机紧急检修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2月1日-2026年12月31日(761天。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具体根据各机组的检修时间确定。)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火电厂风机备件联储及风机紧急检修服务(CHDTDZ058/19-QT-35301):新疆公司所属火电厂18种送风机、22种引风机、17种一次风机备件联储及风机紧急检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火电厂风机备件联储及风机紧急检修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具有(1)和(2)业绩或(1)和(3)业绩或单独具有(4)业绩: (1)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100MW及以上火电厂轴流式送风机或轴流式一次风机或轴流式引风机检修合同业绩。 (2)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火电厂三大风机(送风机和引风机和一次风机)备品备件联储(含储备)合同业绩,每项有效业绩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业绩中合同范围须包含三大风机,此为一项有效业绩。如:单一合同业绩,应同时包含三大风机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为有效业绩;非单一合同业绩,合同范围须包含三大风机且该项业绩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为有效业绩)。 8.(3)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火电厂三大风机(送风机和引风机和一次风机)备件销售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合同业绩(提供业绩中合同范围须包含三大风机,此为一项有效业绩。如:单一合同业绩,应同时包含三大风机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为有效业绩;非单一合同业绩,合同范围须包含三大风机且该项业绩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为有效业绩)。 (4)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100MW及以上火电厂轴流式送风机或轴流式一次风机或轴流式引风机生产制造供货业绩。 注: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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