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平县202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0400-2024-0052-0103/YXZC2024-G1-00425-WHZB-0061
项目
预算金额:630000.00元
最高限价:630000.00元
采购需求:完成新平县202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具体采购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187500 头份;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00000头份;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300000毫升;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00000头份。(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标段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是否进口 |
备注 |
1 |
1 |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
头份 |
187500 |
1.6 |
300000 |
否 |
|
1 |
2 |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
头份 |
100000 |
2.0 |
200000 |
否 |
用于预防牛、羊O型和A型口蹄疫 |
1 |
3 |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 |
毫升 |
300000 |
0.3 |
90000 |
否 |
(★ 核心产品) |
1 |
4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头份 |
100000 |
0.4 |
40000 |
否 |
|
合计(元):预算金额 |
63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和供货,并验收交付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交货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合格正品,符合、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与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企业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在“信用”网站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分。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④《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农业农村部GMP认证;
(2)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
(3)若投标单位为经销企业,企业必须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
2.网上获取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 /cms/yztmdkj.html或者 /ca/apply/list?_app_=zcy.sys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 ( /)发布,采购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账 号:2502011019245031465
3.项目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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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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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nw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