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34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相关招标项目2号炉脱硫系统提效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2号炉脱硫系统提效改造(CHDTDZ058/19-QT-34401):红雁池发电公司2号机组2-2 吸收塔改造高效除雾器、2-1 吸收塔更换喷淋层管道及喷嘴、脱硫真空泵改造、对脱硫二级塔 1-2C 及 2-2C 浆液循环泵进行变频改造,系统逻辑进行完善,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炉脱硫系统提效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脱硫塔改造合同业绩 (2)脱硫塔安装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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