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萍乡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焦化项目(EPC)总承包——备煤系统配煤室、缓冲仓筒仓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萍乡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焦化项目(EPC)总承包——备煤系统配煤室、缓冲仓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筒仓部分专业分包内容。本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钢架结构主材采购、包部分消耗性材料采购、包施工小型机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安全保障措施、包验收合格。配煤室筒仓直径11.25m,±0.00以上高度为39.55m,筒壁厚度250mm,共8个筒仓,含筒仓顶部钢架结构施工;缓冲仓筒仓直径12.25m,±0.00以上高度为31.75m,筒壁厚度250mm,共2个筒仓,含筒仓顶部钢架结构施工。建筑物结构类型:均为钢筋混凝土筒仓+顶部钢架结构。
施工范围:从承台顶、拉梁顶开始施工至筒仓顶部钢架结构、简身滑模爬升及筒仓混凝土浇筑、养护,柱梁板木模板安拆、支模架搭设及柱梁板混凝土浇筑、养护,筒身及柱梁板钢筋制作与绑扎,压延微晶板材施工,(筒身预埋铁件、预埋螺栓;筒仓外钢爬梯、钢栏杆;筒仓顶部钢结构Q235B、钢结构Q355B、镀锌檩条Q355B、筒仓内部双曲线钢漏斗Q235B)等钢构件施工及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搭设、安全通道搭设等,涵盖以上工程的所有必然隐含工程项如脚手架卸载、材料二次转运等(含钢管架除锈、清理、挂网、涂刷油漆)。本工程优先采用但不局限于滑模形式施工,投标单位若采用其它施工工艺且能够有效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等指标的,在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后可以参与本次投标。招标方仅提供(现浇构件钢筋、商品砼、塔吊、泵车、垂直运输、二级配电箱、就近水源接口及滑模支撑体系预埋用钢管);中标方负责消耗性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如:钢构件主材、设备材料、电焊条(E43XX型焊条及E50型焊条)、防锈防腐油漆、对接套筒、对拉螺杆、配套螺栓(采用Q235B制作,并带双螺母)、氧气、乙炔、圆钉、扎丝、木模板、方木筋及高支模配套钢管、设备电器材料、工器具、滑模爬升系统、操作平台及配套的机械等一切材料)采购、制作、加工与安装。中标方负责采购的消耗性材料(钢构件主材、油漆涂料等)供货商必须在建设单位指定的库内合格供货商名单内,库内合格供货商名单后续由招标方告知中标方。中标方需主动编制并在招标方指定施工前10日提供筒仓滑模施工方案,由招标方、建设方、监理方共同审核通过,经专家论证确认后方可施工。筒仓滑模所有施工内容及清单上未具体描述的工作内容,综合考虑在本次报价中,不再另增费用。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工业园内;
招标控制价:1086.20万元,包含一切税费,增值税税率为9%;
质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符合规范要求,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的合格标准,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或者可以根据“赣财购[2023]8号”文件承诺制的方式提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的筒仓施工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