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3/20-SB-005)
一、 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公司2号机组氧化风系统增容改造供货及施工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00MW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2月30日,具体工作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2号机组氧化风系统增容改造供货及施工项目(CHDTDZ023/20-SB-00501):2号脱硫一级吸收塔氧化风管改造施工、2号脱硫一二级塔氧化风机房土建改造施工、原一级塔氧化风机拆除、新氧化风机安装、搅拌器拆装、配套电缆、热工等同步实施;要求改造后在脱硫入口硫分5500mg/Nm3时,保证脱硫系统的氧化效果,具体工作见技术规范书中工作范围;以及合同要求项目所需的设备主体、设备配套设施、备品备件、施工材料的供货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机组氧化风系统增容改造供货及施工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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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