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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发电有限公司广饶盐化 120MW/240MWh 电化学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8     浏览:0    
核心提示:东营广饶盐化120MW(24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已由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局以2310-370591-04-
 东营广饶盐化 120MW(24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已由山东  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局以 2310-370591- 04-01-469006 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东营广饶盐化 120MW/240MWh 电化学储能项目 EPC 总承 包二次招标

2.3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

2.4 建设规模:120MW

2.5计划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90 日历天。(具 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 1 座 120MW/240MWh 储能电站,预留

80MW/160MWh 扩建位置,配套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和 1 回长度约

1.7km 的 220kV 送出线路。本项目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 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招标范围包括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勘察 设计、设备采购(甲供设备、材料除外,详见备注一)及监造、土建及 安装工程施工、调试、服务(竣工、专项验收、质保、各类协调工作

等)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项目全部工程  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站、升压站、送出线路、进 站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备用电源(外引电源)、外引水 源、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生态治理等项目内的工程勘测设计、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创新应用设计、设计优化或设计变更、竣工图编 制等全过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及服务工作。招标人提供项目可研报告仅供 参考,需投标人自行完成岩土勘察与地形图测绘工作。投标人需根据招 标人提供的甲供设备图纸及资料开展设计工作,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2)建筑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土方采 购、建筑垃圾或碎石采购、换填、打桩、预制或现浇高桩承台等)、设 备基础、临建设施、电缆沟、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场地硬化、防雷接 地系统、建筑及装饰、围墙及护坡、大门及围栏、消防、绿化、排水、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安全设施等。(3)设备及安装工

程,包括但不限于:a.负责除甲供设备和材料外所有保证本项目投产所 需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催交、出厂检查验收、运输、接卸、二次倒运、


保管、设备材料送检检验(委托经招标人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实施,并出具检测报告)、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

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 的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得是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b.负责全 部设备和材料的安装、调试(包括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并网联调等所 有调试工作)、全部试验(包括设备交接性试验、电池及管理系统抽检 测试、储能电站整站性能测试、电网适应性测试、一次调频测试、AGC  测试、AVC 测试、惯量响应测试、快速调压测试等涉网试验、保护定值 整定计算、并网性能评价、电表校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和等 级保护测评、储能装置单机仿真建模、新能源场站全站仿真建模等。同 时试验需满足国网公司最新要求,并出具国网山东公司主管部门及技术 监督部门认可的试验报告并备案。其中的仿真建模需委托有资质的电力 试验单位完成,测试报告需通过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审 核。)、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缺陷责任期满 的全部工作。c.负责完成储能电站全部信息上传省集控中心和集团大数 据中心(储能电站上传点位较多,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场侧服务器冗余 性,监控点位通过电力专线上传集控中心和集团大数据中心同时保证现 场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以及相应设备采购、安装、首年通道租赁及接 入调试等全部工作,需满足公司新能源数据采集技术规范接入 要求。d.负责接入到站内的公网通信线路、视频监控、电子门禁、人脸 识别工程等。(4)现场服务、培训、竣工及专项验收、各类协调工

作、手续办理等,包括但不限于:a.负责办理 220kV 储能送出线路工程 的规划选址论证、水保、稳评、环评(含电磁辐射)、压覆矿、防洪报 告的编制及批复。b.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

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编制、评 审、备案)、职业病危害效果评价、防雷检测验收、水保专项验收、环 保专项验收、安全评价验收、消防专项验收(需取得满足山东省要求的 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的建筑消防设施评定及验收)、档案专项验收、劳 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直至验收通过、取 得备案交付生产并承担相关费用。c.临时办公区、施工用地征占及恢

复,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并承担征租地费、恢复费、补偿费、协调费等相 关的一切费用。d.负责办理与本项目(储能电站、升压站、送出线路、 外接电源)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根据项目所在地相关 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e.负责协助办理电力业务许可 证、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通信接入系统技术服务合同、通 信协议、开通电力专线、并网安全性能检测、并网前检查验收等相关调 度手续并获得批复,并承担相应费用。f.负责协助办理本项目并网所需 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电网、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 相应报告;办理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及报备、220kV 送出线路 参数实测、电池及管理系统抽检测试、储能电站整站性能测试、电网适 应性测试、一次调频测试、AGC 测试、AVC 测试、惯量响应测试、快速  调压测试并取得报告、SDH\PCM\调度数据网等通讯系统性能测试、电力 公司并网验收、技术监督、项目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电 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检验报告,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


及验收相关费用。并网性能评价、仿真建模、电力监控系统定级、等级 保护测评、自动化系统风险评估及漏洞扫描,最终将纸质版测评报告、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相关检验报告报送省调、公安局备案(如 有)。g.投标人负责安装本项目工程期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负责本项目 施工现场安保,储能场站施工入口装设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并设置 24  小时值班门岗。h.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不含招标人负责投保的建筑工 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5)其它:a.招标文  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手续办理、设备、材料、施 工、调试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 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 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 费用包括在总价中。b.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 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规范、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c.本 工程需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在建设单位的安排和指 导下,开展但不限于项目创新、专题技术和论文产出、优化设计并编制 专题报告(不少于 6 篇)以及精品、四优工程策划、方案编制、创建等 工作。d.本项目为 2024 年山东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标人需按要求  采用电芯级智能阻抗谱“软探针 ”技术和智能声音早期预警系统等创新 应用,并完成相关设计、采购、安装及验收。e.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装 设施工期、并网前站内以及送出线路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标识警示牌 及设备标识标牌等,宣传标语、标识标牌须满足电网公司和大唐集团目 视化管理标准和要求。备注一:招标人提供设备及材料为:磷酸铁锂电 池储能系统(含电芯、BMS、EMS、PCS)、主变、预制舱(含

220kVGIS、35kV 开关柜、35kV 站用变及接地变、小电阻成套装置、低  压开关柜、二次设备、蓄电池)、电缆(1kV-35kV 电力电缆、低压动力 电缆、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除此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由投标方 采购供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 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4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 投标人近 5 年须具有至少 2 个 100MWh 及以上的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 配套储能项目)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

〔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 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 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 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至少 1 个 100MWh 及以上的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项目)已竣 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4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 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 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

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至少 2 个 100MWh 及以上的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项目)已竣工设计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2 至 3.2.4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至 少 2 个 100MWh 及以上的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项目)已竣工 EPC 总 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 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 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 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 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 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 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 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 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 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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