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62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建设1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及海水淡化设施。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到货。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项目(CHDTDZ001/23-QT-162701)。招标范围:1台660MW燃煤发电机组及厂前区建筑配套的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包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IG541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柜式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火探管式自动探火灭火装置、煤场自动消防水炮、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设备及附属配套设备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被保护区域布置图和相关资料,按照所供产品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提供完整的特殊消防系统,包括该系统或设备本体及配套附属系统及设备的功能设计、产品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试验、调试、验收、开通、交付使用、消缺及售后服务等涵盖配合现场二次设计、供货、施工安装及验收调试的全部环节的服务,也包括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和性能验收试验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消防报审及验收所需资料的整理、修改、提交,并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验收证明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国内4台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全厂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单项合同额大于500万元,且包含设计、设备供货和施工安装)验收合格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额、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证书。 凡未按上述(1)、(2)两项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