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功率测试模块及分光矩阵、便携光域分析及光切换矩阵,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光功率测试模块及分光矩阵、便携光域分析及光切换矩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02A156。
2.2 招标项目名称:光功率测试模块及分光矩阵、便携光域分析及光切换矩阵。
2.3 数量:光功率测试模块及分光矩阵 1套
便携光域分析及光切换矩阵 2套
2.4 设备主要用途及基本要求
2.4.1光功率测试模块及分光矩阵:统筹管理光信号测试并能够对光功率进行测试。
2.4.2便携光域分析及光切换矩阵:能够测试机上线缆光功率以及通过切换矩阵,实现实时监控。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交付和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