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35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新能源 所属11座场站760台直驱机组安全链独立电源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239.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30天内完成产品到货准备,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施工时间按照机组数量而定,一台机组不超过1天。详见技术规范。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所属11座场站760台直驱机组安全链独立电源改造项目(CHDTDZ046/16-QT-35901):对华电新疆新能源 11座场站760台风机机舱变流柜内增加1个24V DC电源模块和1个不间断电源,保证机组安全链系统独立电源供电。设定好输出电压控制压降不超额定电压10%,使安全链24V DC供电系统与其它系统供电分离的同时,解决后备电源组可靠性不足的问题。更换柜内安全链线缆颜色,便于区分其他供电线路,符合风电机组使用环境及工况条件。主要涉及760台风机AC/DC模块、UPS模块、碳基电容模组及安装附件760套。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所属11座场站760台直驱机组安全链独立电源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风电机组维修合同业绩; (2)风电机组安装合同业绩; (3)风电机组改造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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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