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40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 江苏 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建设调度受令权差异化模块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 江苏 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建设调度受令权差异化模块。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7个月,实际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建设调度受令权差异化模块,标段编号:CHDTDZ065/18-QT-40701。招标范围:负责华电江苏区域新能源集控系统对25个场站的故障录波子站、继电保护与故障信息子站系统和五防子站系统的建设,以及集控中心1套对应主站建设;25个场站及1个集控中心电力专线建设(其中集控中心涉及到市政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约11千米,场站侧已有电力线缆布设,无需额外工程);25个场站及1个集控中心调度安防建设及接入;25个场站及1个集控中心调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建设调度受令权差异化模块】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信息化系统或通信网络工程建设国内完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②业主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