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61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青岛发电 鲁青供热 换热站汽改水改造项目板式热交换机组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8台板式热交换机组(详见技术规范)。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交货日期签署协议后7天开始供货,15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鲁青供热换热站汽改水项目机组采购(CHDTDZ001/23-QT-161601)。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为5个换热站共8台板式热交换机组的设计、制造、供货和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2、具体工作量详见《华电青岛发电 鲁青供热 换热站汽改水改造项目板式热交换机组采购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鲁青供热换热站汽改水项目机组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换热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所投换热器应具有《板式换热器安全注册证》A5级别以上、《节能注册证》。 3)投标人所投水泵应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电机3C认证、节能认证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2项单台25MW及以上大型板式换热器供货业绩和2项10MW及以上板式热交换机组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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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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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