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学校位于津南区位于天津市海河教育园雅观路1号。占地面积842亩,建筑面积约19.75万平方米,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469人。学校内有两处换热站,一处位于生活区后勤综合楼,负责整个生活区供暖。一处位于教学区行政主楼内,负责整个教学区供暖。供暖收费面积为23.1万平方米,供冷收费面积3.2万平方米。
本次改造拟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代替市政热力进行供冷供暖,并根据建筑分布、变电站分布以及热力管道走向,将全校分为ABC三个片区进行供能。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现场勘察,结合项目现状,完成施工图设计。
2.完成供电部门对电力系统图纸审查,增加4座630kVA室外箱式变电站,安装二级能效变压器630kvA变压器4台、配套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等配电系统设备。
3.供热源改造:建设空气源热泵供热能源站及其配套附属工艺系统、配电系统。
4.为学校新建的学生活动中心、精密模具应用技术实训(服务)中心、新能源应用技术实训(服务)中心、机械2#实训中心车间等4栋建筑增加室内空调末端、冷源及其配套管路系统。
2.3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或其分包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如为分包须提供分包协议/意向书;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包含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须提供合同文件,能证明工程合同金额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业绩证明文件);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2022年、2023年两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整至2024年9月1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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