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采购省分公司视频会议设备
(3)项目概述:购置2台视频会议MCU系统、2台控会服务器、4台视频会议终端系统,替换省分公司视频会议室和523会议室相关设备。
(4)资金来源: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承担
(5)预算金额:该项目预算金额250万元
(6)供货地点及期限: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交货,达到验收使用标准。
(7)建设要求: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更新后,能够与目前正在使用的视频会议终端完全兼容,能在省、市、县三级邮政公司内实现交互式视频会议、即时交流,远程培训等功能;同时又能将集团视频会议(双流)传输至县级邮政部门。新的视频会议设备要确保系统具有高度的安全性,支持国密加密算法,设备不易感染软件病毒;对工作环境要求较低,环境适应能力强;系统设备安装操作简单,无需专业人员维护;故障率低,维护维修方便;能满足7×24小时无人职守方式稳定的工作。视频会议系统不仅能够提供视讯会议功能,还需要支持丰富的附加业务,满足今后不同业务的建设和使用需求。
(8)成交供应商:1名
备注: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中需具有计算机、通讯类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或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类似相关营业范围(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人必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投标此次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厂家唯一授权。
(七)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0:00至24:00,(北京时间)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