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段 12-1 太原生产运营中心改(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中海国际中心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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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 务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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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太原 生产运营 中心改(扩) 建项目 |
根据《太原生产运营中心改(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见附件),包括完成太原生产运营中心至各场站电力 专线通道建设;完成太原生产运营中心安全 I、II、Ⅲ 区业务接入平台建设及数据业务接入;完成太原生产运 营中心侧及子站端接入系统改造((双平面双通道扩容、 安全接入区改造))并实现“五遥”功能;完成产业中台数据集成工作;完成太原生产运营中心侧安 全网络防护设备部署;完成上述工作的软硬件采购、软 件开发、设备拆装搬运、安装调试等;完成太原生产运 营中心电网验收及批复工作;首批接入数量为山西公司 所辖 11 座新能源场站。 |
有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个月内完 成全部工作内容,第一阶段建设内 容为太原生产运营中心建设及电 网验收批复工作,期限为 3 个月; 第二阶段为太原生产运营中心数 据治理工作,期限为 12 个月。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12-1 太原生产运营 中心改(扩)建项 目 |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 CS2 级及以上资质或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 CMMI3 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 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 3.业绩要求 具有近 5 年内完成至少 2 个及以上新能源集控系统(每项业绩至少包括 3 个及以上新能源场站 数据接入内容)建设业绩(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需 提供业绩完成的验收证明文件或发票、银行回单等其他能够证明履约完成的材料。如投标人提 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必要时核实原件。 4.安全要求 (1)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 单位;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若未提供,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制定安全专篇,明确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应完整、可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分,评分低于 90%的投标人,实行“安全一票否决”。 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影响 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信用记录);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 https://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接触的情形。 6.其他要求 (1)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投标人没有处于山公司及所属项目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09 月 03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