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及应用项目建安施工合同,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描 述。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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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 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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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核电有限公 司智能巡检系统 建设及应用项目 |
委托承包商开展海阳核电 一期工程智能巡检系统建 设及应用项目设计、采购、 施工、调试、试运行及交 付工作。 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描述。 |
合同约定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符合下表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竞标本次标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智能 巡检系统建设及应用项 目 |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具有全面履行合 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现金 流充足,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或声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没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 常目录; 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在投 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材料,没有发生重大安 全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无违反行贿犯罪相关法律法 规等情况(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查询记录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处于严重不良行 为受到相应处置的状态;无严重违约事实;投标人所签署的合同, 未涉及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重大经济犯罪 案件或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至少具有近五年内以下三类业绩之一,且合同金额需大于 500 万元: 核电厂智能化巡检项目 EPC 合同业绩; 核电厂视频监控 EPC 合同业绩; 核电厂网络通讯系统工程 EPC 合同业绩。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0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9 月 0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