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工期45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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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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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网首站更换1、3号热网加热器 |
(1)完成热网首站旧热网加热器的拆除;(2)完成新加热器的采购、安装(包括管道、阀门的安装及保温恢复)、设备的调试等相关工作;(3)完成新加热器在当地特种设备注册备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热网首站更换1、3号热网加热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板壳式加热器供货业绩;
(2)板壳式加热器改造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28 14:43到2024-09-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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