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57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青岛发电 2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购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购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0月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57101 华电青岛发电 2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购置 在招标人2座煤场干煤棚马道各布置8套激光扫描仪,就地控制箱2套(每座煤场各1套)。燃料集控室、燃料煤管班煤场管控室购置安装操作员站2台,装有多功能料场盘点系统,具备需要的数据处理接口、数据采集系统软件、料场三维处理软件等。预留2台斗轮机少人值守系统、自动掺配掺烧系统及数字化煤场系统等接口。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青岛发电 2座煤场加装自动盘煤系统购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CMMI3及以上认证证书。投标人指定的 1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4项固定式盘煤系统投运业绩(单个业绩盘煤仪数量不少于10套)。4项业绩当前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且至少有1项业绩已按设计性能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12.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3)连续运行1年以上业绩证明:连续运行1年以上运行日志截屏或其他证明材料(具体由评委认定)。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