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蒲城桥陵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已由渭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110-610526-04-01-388627)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蒲城第二发电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
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409SXQL-S001
2.2 项目 2.3 建设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30MW,新建1 座110kV 升
压站,共设43 个光伏发电单元,新建35kV 集电线路接至110kV 升压站。
2.5 计划工期:暂定2024 年9 月15 日至2024 年12 月20 日,97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大唐蒲城桥陵农光互补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详勘、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现场管理(含随机备品备件、安
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等)、施工、调试、服务(含试验、试运、并网手续办理、
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办理及费用(招标人已完成范围外的))、竣工及专项
验收工作、光伏区域(含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检修道路、临时道路等)、施工临
时征租地及各项赔付、施工用电和用水、永临结合设施设备及各类协调工作等。
(以项目首年上网发电量为17228.31 万kWh 和首年等效满负荷运行小时数约为
1241.2h 为底线,以首年发电量为主要因素优选投标人)。具体范围如下:
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部分含详勘、试桩、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工程全过程的所有
设计及服务工作。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招标人只提供项目
光伏场区测绘图(1:500)、升压站选址范围图及地形图、可研报告。
②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及专
用工器具和备件移交及相应的监造(监造须符合 相应管理制度要
求)。其中: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支架、GIS、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
高低压开关柜、电缆、升压站二次设备等主要设备,须符合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
短名单。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中的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GIS、预制舱、无
功补偿装置、高低压开关柜、电缆采用暂估价计列,在大唐集团 框
采设备中标候选人名单内由 EPC 总承包合同承包人与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
限公司(大唐集团国际贸易 )或其专业公司、区域公司通过大唐集团
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框采内的设备选型由招标人确定。
③施工条件及协调部分:投标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通讯、道路、施工临时
用地等。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所有用地(含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检修道路、临
时道路等)及施工临时征租地及各项赔付。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租地及青赔、集
电线路征租地及青赔,光伏场区租地及青赔采用暂估价计列,暂估价包含光伏区
5 年租地费用、青赔费用、土地流转及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施工用电和用水、
永临结合设施设备及各类协调工作(包括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干扰)等,包括但不
限于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相关协议签订等对外协调工作及相关协调费和特殊
约定费用,所有的协调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④施工建设部分,包含但不限于:
光伏场区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附着物清表、五通一平、永临结
合的用电用水设施、消防、设备基础、建安工程等;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场区
围栏、标识牌(桩)、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等;也包含为落实环保、水保、
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
升压站区域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地面构筑物拆除及清运、永
临结合的用电用水设施、消防、建筑安装工程(稳控)等。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
于围栏、标识牌(桩)、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绿化、硬化等;也包含为
落实环保、水保、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治安反
恐系统建设并通过二级达标验收(符合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接入蒲城公
司反恐平台)。
投标人负责试桩(含试桩大纲编审、试桩施工及检测、试桩报告审查等全过
程工作),其中升压站地基检测及工程桩检测由招标人负责。
⑤调试验收包含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等接入电网应完成
的所有试验项目)、测试(不含性能考核测试)、验收(含环保、水保、消防、
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网(含建设期通信运维
合同及通信通道租赁合同)、试运、移交、质保、生产准备培训以及后评价配合
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试验中应包含所有涉网试验以及电力监控、光
功率预测、网络等保测评、安全防护评估和公-安系统备案、稳控联调、场站建模,
所有场站自动化系统接入电网的陕西省调和渭南地调,提供升压站综自数据
转发设备,设备端口和光功率数据转发端口免费开放。
⑥基建期及质保期的沉降观测均由投标人负责。
⑦合规性手续方面:
招标人负责(1)取得项目备案、项目选址意见书、可研报告、接入系统设
计批复意见、光资源评估报告;(2)取得不涉及军事设施的支持性文件、不涉
及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选址意见、不涉及不可用林地的选址意见、不涉及水源
保护地的选址意见;(3)取得用地手续批复、不动产权证办理;(4)取得前期
地灾评估、水保、环评、军事、社稳、安全预评价、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
(含临时使用林地)、升压站国有土地使用证。
投标人负责土地资源评估报告、能监局安全备案、质量监督及备案、临时用
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
并网手续、调度、供电手续、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等;档案、消防、环保(含升
压站电磁辐射)、安全、职业卫生、水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气象专题报告及相
关手续办理和验收工作;文物调查勘探(采用暂估价计列)、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其他合规性手续。
⑧本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点为升压站出线门型构架靠近升压站侧
绝缘子,构架部分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保护
定值计算审核工作。
⑨投标人配合项目整体后期审计,后评价等相关工作。
注:本标段EPC 总承包不含储能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网站(查询网址: /)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大唐集团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
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1 个及以上100MW(或MWp)及以上陆
地光伏电站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
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100MW(或MWp)及
以上陆地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
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
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
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 年须
具有1 个及以上100MW(或MWp)及以上已投运的陆上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
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 年须具有1 个
及以上100MW(或MWp)及以上陆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5.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电力
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相关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
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
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