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智慧管控系统维护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要求在在一期矿井通风智慧管控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拓展建设通风智能感知装备、调节风窗远程调控、局部通风机远程控制、主要通风机远程控制等装备,对原有的矿井通风智慧管控系统进行优化,切实推进矿井智能通风常态化运行。根据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通风系统实际情况,本着“实用、可靠、先进、经济、安全”的指导思想,采用先进的通风参数精准感知技术及装备、风量远程调控技术及装备、远程风量自动测量技术及装备、局部风机控制技术升级维护智能通风系统。
建设内容包括:
(1)局部通风机远程控制装备。
(2)通风智能感知装备。
(3)风窗远程控制装备。
(4)主通风机控制装备。
(5)智能通风决策及控制系统。
详细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开发、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
2.4质保期:开发、指导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后,硬件经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软件经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质保期起算日为设备和软件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次日起。
2.5服务地点: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矿用通风监测系统或矿井通风监测与控制系统类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相应的电气设备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书。
3.5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智能通风或智能灾害防治系统整体建设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合同有效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明细及双方盖章页);
3.6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两年,可提供成立之后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企业目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8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5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文件购买),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