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渝润水务 2024年碳源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渝润水务 2024年碳源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昆明渝润水务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SZZB-24E007-03
2.3项目概况: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厂、海口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2024年生产运营所需碳源采购。
2.4招标范围:包含下列货物的供货、装卸、运输、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采购数量 (吨) |
生物碳源 |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化学需氧量(CODcr),mg/L≥300000※ 生化需氧量(BOD5),mg/L≥225000 BOD5/CODCr≥0.75※ PH值 4.0-9.0 密度(20℃)g/cm3:1.00-1.26※ 水不容物的质量分数,% ≤0.05※ 总磷,% ≤0.005※ 总氮,% ≤0.025※ 氯化物(以 Cl 计)的质量分数,%≤0.025※ 硫酸盐(SO4)的质量分数,%≤0.025 砷(As)的质量分数,%≤0.0005 汞(Hg)的质量分数,%≤0.00002 铬(Cr)的质量分数,%≤0.0005 镉(Cd)的质量分数,%≤0.0002 铅(Pb)的质量分数,%≤0.0005 *凝点℃<-30※ 金属腐蚀率mm/a≤6.25※ 闪点℃>93※ | 6000 |
乙酸钠 |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气味 除醋酸特有气味外,无其它异味 乙酸钠的质量分数,% ≥20※ 密度(20℃),g/cm³≥1.10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156000※ COD折算比0.70-0.76 水不容物的质量分数,% ≤0.05※ PH值 7.5-9.0 总磷(以P计),% ≤0.0005※ 氨氮(以N计),% ≤0.001※ 氯化物(以 Cl 计)的质量分数,%≤0.10※ 砷(As)的质量分数,%≤0.0005 汞(Hg)的质量分数,%≤0.00002 铬(Cr)的质量分数,%≤0.0005 镉(Cd)的质量分数,%≤0.0002 铅(Pb)的质量分数,%≤0.0005 | 3000 |
注:带※标记指标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需体现且完全符合要求。
(1)投标人须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作否决处理。
(2)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分批供货,并保留调整采购物品的权利。
(3)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和单价限价,最终结算以成交单价按实际供货的数量进行结算。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
2.6服务
2.7质量要求:符合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1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厂家许可授权书。
3.1.2 提供:①按时供货承诺书、产品质量承诺书;②投标人须提供或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至今任意生产批次药剂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采购清单》参数。注: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可由生产企业(厂家)提供。③投标人在昆明市需有自有或租赁的合法仓储基地,需提供相关证明(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供货业绩(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中的药剂,且供货量不低于本次采购量的百分之七十,一个业绩证明文件不能包含完整的,可提供多个业绩为一套证明文件)。
注:生产企业投标人提供自身业绩,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人可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业绩或提供取得授权生产厂家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未体现供货数量和供货明细的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昆明市内的运输保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网站 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 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 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网站 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各省、直辖市(含省辖市)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云南省及省内各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滇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
3.6 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 邮件中须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采用电子邮箱或现场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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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s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