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530)
一、 招标条件
莱城发电厂向泰安长输供热厂内供热改造项目热网加热器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5台热网主加热器、3台热网乏汽加热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9月,其中2024年9月15日前交货4台热网主加热器及其配套附属设备、3台热网乏汽加热器及其配套附属设备,2025年7月15日前交货1台热网主加热器及其配套附属设备。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53001 莱城发电厂向泰安长输供热厂内供热改造项目热网加热器设备采购 5台热网主加热器及其配套附属设备、3台热网乏汽加热器及其配套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检测、检验、试验、运输以及设备内部组件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城发电厂向泰安长输供热厂内供热改造项目热网加热器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不得因特重大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8.资质等级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4项热网加热器国内投运业绩。业绩要求提供的有效证明性材料包括:(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