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渔业资源跟踪调查和效果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75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渔业资源跟踪调查和效果评价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北部莱州湾海域,为《山东省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报告》中LZW3#海上风电场,离岸距离 14~18公里,水深 6.43~9 米。同时位于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莱州湾保护区,项目用海面积约257.0776hm2。本项目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采用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的补偿措施,进行海洋生物资源的恢复与补偿,在风场范围内拟投放约10400空方人工鱼礁,在昌邑增殖放流点至少投放对虾22391.3044万尾、三疣梭子蟹1737.6544万只、半滑舌鳎105万尾。人工鱼礁实施年份为2024年或2025年,投放一次。增殖放流实施年份为2024年和2025年,每年1批次。
2.2招标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程和《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渔业资源修复实施方案》完成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渔业资源跟踪调查和效果评价,最终形成报告并满足当地海洋渔业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人工鱼礁实施情况开展本底调查、跟踪监测、多波束扫测、编制人工鱼礁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价报告、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和招标人验收要求。 (2)根据增殖放流实施情况每次开展本底调查、跟踪调查、大面调查、社会走访调查、编制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和招标人验收要求。
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450天,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k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渔业资源评价(估)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等业绩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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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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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t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