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7/16-SB-16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重工股份 相关项目北方华锦炼化项目火车、汽车定量装车站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项目包括原煤、石油焦、灰的接卸、贮存、筛分、破碎、除铁、计量、校验、取制样、输送、装车、输灰一体化系统等工艺设备,提供一整套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指标先进、环保达标的输煤输焦输灰系统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0月30日前,具体按项目部通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7/16-SB-16901 火车、汽车定量装车站 1台套火车、2台套汽车定量装车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火车、汽车定量装车站】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同类或相近工程良好的供货及运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或完工/竣工验收证明等。 7.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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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