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 受汉川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智慧医院”便民服务增选银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5-202407-ZBFW0920
2.项目名称:汉川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便民服务增选银行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贷款利率不超过LPR(基准利率3.45%)。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拟增选3家银行负责医院“智慧医院”便民服务建设。同时,由以上3家银行负责“智慧医院”便民服务建设任务。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智慧医院”便民服务建设任务 | 备注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人民大道院区职工工资绩效发、扫码付入账、流动资金贷款、银票、信用证、供应链等。 | 贷款利率不超过LPR(基准利率3.45%) | 三年 | 任务一 | “智慧医院”便民服务建设任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现金入账(窗口现金、窗口POS机收入、体检收入)、自助机收入入账、医保回款、贷款业务受理。 | 任务二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欢乐街院区在编及院聘人员工资以及绩效发放、派遣人员人绩效发放等。 | 任务三 |
服务期(成果交付期):三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能够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3.如生产、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项目的服务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其他:投标人为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银保监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投标人可以是各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市级分行或支行,同一银行多个分支机构投递的投标文件均视同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 (网址 )点击“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 7月 11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访问 ,点击 “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拟投标段招标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5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汉川市霍城大道滨湖大酒店后面滨湖名邸11-1-03号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 2楼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