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9/22-QT-038)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 脱硫系统提效优化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台吸收塔25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9/22-QT-03801 脱硫系统提效优化改造 1)#1#2脱硫吸收塔除雾器的优化改造:原除雾器整体拆除、新除雾器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安装、第四层除雾器冲洗水阀门更换为电动门及电缆铺设(含制浆楼)、原除雾器支撑梁的检查修复工作等。 2)#1#2脱硫吸收塔第二层喷淋层增容改造:原喷淋层、管道、循环泵、电机、阀门拆除,新喷淋系统、管路、循环泵、电机、阀门的采购安装等。 3)#1#2脱硫吸收塔搅拌器换型改造:原吸收塔搅拌器拆除、新搅拌器布置优化及采购安装工作等。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硫系统提效优化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吸收塔除雾器、或喷淋层、或搅拌器改造业绩; (2)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吸收塔除雾器、或喷淋层、或搅拌器检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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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