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516)
一、 招标条件
莱州市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莱州市域及莱州市临港临电产业园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9月-2024年10月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51601 莱州市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1)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并结合莱州市具体市情,按照《莱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5年)》近期建设计划编制莱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测算工程总投资并进行经济效益分析。(2)针对莱州市临港临电产业园区源生产、供应、消费现状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梳理,各种能源需求消费量等分析预测,园区各种能源消费终端设施布局规划,测算分析园区碳排放量,提出规划建设项目清单以及保障措施等。(3)编制完成《莱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莱州市临港临电产业园区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及零碳产业园实施方案》。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州市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城市充电设施规划以及能源类(电力、热电联产、新能源等)规划业绩至少各一项。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