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5/23-SB-039)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及全厂检修起吊装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暂定设备到货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 全厂检修起吊装置暂定设备到货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包括全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式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IG541、低压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的二次设计、产品制造和集成、供货、安装、调试,以及在安装调试结束后负责办理验收的相关手续直至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全厂检修起吊装置包括全厂检修起吊设备(电动葫芦双轨单轨吊,共75台),包括起吊设备配套的电气热工等附件全套设备的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阶段技术指导以及使用登记证的取证配合等)、起重机械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5/23-SB-03901 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 全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式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IG541、低压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的二次设计、产品制造和集成、供货、安装、调试,以及在安装调试结束后负责办理验收的相关手续直至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1000 CHDTDZ005/23-SB-03902 全厂检修起吊装置 全厂检修起吊设备(电动葫芦双轨单轨吊,共 75 台),包括起吊设 备配套的电气热工等附件全套设备的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 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 调试、试运阶段技术指导以及使用登记证的取证配合等)、起重机 械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方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验收合格日期为准)至少2项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厂特殊消防(须包含火灾报警系统)合同业绩(合同范围包含设计、设备供货和施工安装),且均已验收合格。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全厂检修起吊装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检修起吊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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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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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