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SB-16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科工集团 基建项目浆料制备装置标段采购(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
2.2规模:为解决随着碳中和目标下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与利用,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及发电量不断增长,弃风、弃光以及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对电力电网并网安全影响等问题,本项目依托示范工程,开发适应可再生能源特性的低电耗、低成本、大功率、长寿命电解水制氢系统。华电重工股份 作为牵头单位,于2021年6月以“可再生能源制氢关键技术研究及核心装备开发”重大攻关课题中榜首批“揭榜挂帅”研究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SB-16901 | 浆料制备装置 | 浆料制备装置 | 200 |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上次已支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无需再次支付,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免收(若系统未自动免收,需待标书发售截止后联系项目经理手动免收)。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上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将原路退还(违法违规参与投标的单位除外)。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浆料制备装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相转化浆料制备装置或类似领域的业绩数量不少于2项,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内容)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