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邹县电厂厂内
2.2项目规模:对四期铁路专用线设备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更换P50钢轨,路基治理,更换水泥轨枕,栏杆及托架涂装,人行道板,对0+527、1+040、1+117、1+881、2+510、3+360、5+522、7+295处铁路桥全部托架进行加固;对电务设备进行改造,主要对室内联锁系统、检测系统、电源供电系统、综合防雷系统、显示器工控机以及全部的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对全部室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其中包括电动转辙机,信号机,25赫兹轨道区段,信号传输电缆以及其他附属项目,投标方需对其合理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工程涉及的所有物资采购、供应及工程施工均包含在内。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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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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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县公司四期铁路专用线设备设施升级改造 |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四期铁路专用线设备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更换P50钢轨,路基治理,更换水泥轨枕,栏杆及托架涂装,人行道板,对0+527、1+040、1+117、1+881、2+510、3+360、5+522、7+295处铁路桥全部托架进行加固;对电务设备进行改造,主要对室内联锁系统、检测系统、电源供电系统、综合防雷系统、显示器工控机以及全部的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对全部室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其中包括电动转辙机,信号机,25赫兹轨道区段,信号传输电缆以及其他附属项目,投标方需对其合理性和完整性负责。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储存、安装、保温、防腐、油漆、标志标识、试验调试、消缺、技术服务、检验、性能和质量保证等所有工作。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公司四期铁路专用线设备设施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同时具有铁路专用线施工和铁路通信信号施工业绩不少于4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业绩必须已经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工程内容、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字迹不清晰按无效业绩处理;业绩合同必须提供全额发票复印件;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内容的材料。
10.投标时委托授权人必须是投标公司正式职工;项目经理需持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安全生产B证;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C证,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与投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14 09:30到2024-05-21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