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性能试验专用工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5-2-10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性能试验专用工器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塘兴村昌江核电厂华能综合生产办公楼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性能试验专用工器具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方通知按批次供货。
2.6 招标范围: 1)振动分析仪及旋转设备振动管理信息系统;2)便携式测振仪:2台;3)视觉增强影像系统:1套;4)超声波流量计:2台;5)风速仪:2台;6)红外热成像仪:2台;7)红外线测温仪:2台。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及以上相关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若生产厂家与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无效。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采购设备的代理授权书。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未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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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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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