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45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潍坊发电 2号4号锅炉脱硝系统喷氨优化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号机组容量330MW 、4号机组容量67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45001 华电潍坊发电 2号4号锅炉脱硝系统喷氨优化改造 华电潍坊发电 2号4号锅炉脱硝系统喷氨优化改造,对2号4号锅炉脱硝系统进行喷氨优化改造,采用原位式多点实时测量技术,分区域精准控制喷氨量,同时通过采用数字化实时定位与增量式建图系统对4号炉脱硝入口烟道进行三维建模并优化改造,包括设计、供货、安装服务等内容。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潍坊发电 2号4号锅炉脱硝系统喷氨优化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600MW及以上脱硝精准喷氨或脱硝优化改造方面的合同业绩。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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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