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273)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新疆华电喀什热电 餐饮服务项目(2年)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年餐饮服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暂定2024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8/19-QT-27301 喀什热电公司餐饮服务项目(2年) 乙方应保证职工食堂在甲方工作日内正常营业,开早中晚三餐,节假日正常开餐。汉餐食堂每餐就餐人数为180人次左右,民餐每餐就餐人数为150人次左右,现计划此项目共设18人,汉餐:10人,民餐:8人,服务期限2年,固定总价合同。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喀什热电公司餐饮服务项目(2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项及以上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真实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时间、工期、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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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