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213)
一、 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新能源集中式风电(光伏)技术(设备)尽职调查服务框架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暂定6个集中式风电/光伏收购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服务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有效期内招标方收购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需要开展技术(设备)尽职调查服务的按此框架结果执行;招标有效期结束或者达到框架合同金额时本合同终止。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展尽调工作,并于接到每个收购项目尽调服务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出具初步的尽调报告。根据发包人评审意见以及项目进度开展进一步尽调,承包人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尽调报告。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QT-21301 陕西华电新能源集中式风电(光伏)技术(设备)尽职调查服务框架招标 按照规程要求完成陕西华电新能源集中式风电(光伏)技术(设备)尽职调查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华电新能源集中式风电(光伏)技术(设备)尽职调查服务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类型包含电力新能源)、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0个集中式风电或光伏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业绩,其中至少包含5个风电项目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服务期限、服务范围或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