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智慧校园核心业务系统维保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4000642(0868-2442ZD236F)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170万元整 采购需求:深圳大学智慧校园核心业务涵盖统一服务门户系统(含办事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和数据交换中心等)、学生与教务管理系统(含本科生教务和研究生教务)和学工系统(含学生部网站对接、奖学金、荣誉称号、违纪处分、勤工助学等模块和五类困难学生帮扶系统)等。维保服务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保障智慧校园核心业务正常运行,包括上述各系统功能模块、业务和服务;二是保障核心业务相关的数据交换,完成人员信息数据基本治理;三是保障核心业务平台运行环境的正常运作,包括服务器性能监测、高可用性保障、操作系统和中间件故障排查处理,以及平台安全检查和升级处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个日历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 则须提供 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 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 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①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④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 )、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深圳信用网(https://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3时30分 > 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标时间后60分钟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 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5月5日00:00前 > 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5月7日00:00前 > 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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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z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