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1/20-SB-001)
一、 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工程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运行维护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82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建设计划工期:建设工期7个月,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运行维护计划工期:系统初步验收完成投入运行后2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1/20-SB-00101 工程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运行维护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1)通信网络敷设;(2)工程数据中心机房建设;(3)云计算平台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 试;(4)网络安全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5)视频监控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调试;(6)大屏幕综合显示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7)驻点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深化设计、设施采购、运输和现场开箱交接、安装、调试、初步验收、试运行、培训、运行维护服务、竣工验收等;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500 昌波水电站基础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及备品备件,并提供技术资料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运行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数据中心建设、IT软硬件系统集成或电力行业工业电视系统建设(或电力行业视频识别系统建设)等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相关业绩不少3项,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复印件(须含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工期等关键信息)。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3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