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澜沧江流域梯级电站河道外用水规范化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3-3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澜沧江流域梯级电站河道外用水规范化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澜沧江流域干流梯级电站河道外用水规范化管理服务,主要包括:现场调查,各电站现场河道外用水复核及资料整编等;梳理各电站实际用水情况和用水需求,开展区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分析、取用水合理性分析、节水评价、取水水源论证、取退水影响分析等工作,论证电站河道外用水合理取水量;按照“统一论证、一站一策”的原则, 编制《澜沧江流域梯级水电站河道外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需要增加取水用途和变更取水量的电站,在论证的基础上协助开展换证变更。
实施地点为:乌弄龙、里底、黄登、大华桥、苗尾、功果桥、小湾、漫湾、糯扎渡、景洪共计10座电站。
服务期: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资源论证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具有正高级职称,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近5年有1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资源论证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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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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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