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1、#2机组及全厂公用系统设备检修维护(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1、#2机组及全厂公用系统设备检修维护(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2机组及全厂公用系统设备检修维护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成立于2020年12月,正在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计划2023年底首台机组建成投产,2024年5月底第二台机组建成投产。本工程为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装置。本工程采用汽轮机进汽初参数为32.0MPa(a)/600/622/620℃的新一代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机组,可降低机组发电标煤耗,提高机组经济性,同时实现节能减排。
2.2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下达入场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
贵州盘江新光发电 #1、#2机组及全厂公用系统设备检修维护(#2机组预计2024年5月底投入使用),包括日常巡检及维护、消缺消漏、定期工作、设备给油脂、定检定修、备用检修、故障抢修、机组临修、等级检修【#1机组C修按20天计(2024年7月10日至7月30日)、#2机组C修按20天计(2024年7月16日至8月4日)】、电气一次系统设备检修、全厂防雷接地系统维护保养、全厂电缆沟道、全厂电缆桥架、全厂保温铝皮拆除与恢复、浇注料的拆除及浇筑、脚手架搭拆、配合技术监督、安全整改、节能整改、现场所辖设备的安全文明生产以及检验、检查等配合方面的工作,并提供以上检修维护等工作所需的消耗性材料(不含保温、铝皮等主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同时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备注:建造师注册证书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能力。
(2)人员配备数量:满足招标文件最低数量要求155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2人、主任工程师1人、安全专责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综合管理员2人、锅炉专责2人、汽机专责1人、电气专责1人、锅炉专业104人、汽机专业18人、电气专业20人),其中职工不得少于60人。
(3)财务要求:提供连续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
(5)不得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在上述网站查询复核的权利)。
(6)不得列入“信用”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自行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在上述网站查询复核的权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4月11日09:00至2024年04月16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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