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QT-09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科工集团 基建项目磴口一期二步光伏支架自动化装备供货及相关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其前身为磴口经济开发区,2003年6月经巴彦淖尔盟行政公署批准成立,2006年经发改委审核批准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2007年被巴彦淖尔市委、政府确定为市县共建的工业园区。园区位于磴口县城巴彦高勒镇北部,包兰铁路、110国道、京藏高速公路从园区中部穿过,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园区东临总干渠,西跨乌沈干渠,水资源充沛。 本工程项目总用地约66000㎡,厂区占地面积约56700.03㎡,本次厂区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磴口工业园区,南邻乌兰布和生态大道,西邻规划建设的经八路,根据规划用地的平面布置,新建厂区主要分为办公区和生产区二个功能区域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开工批复后45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QT-09501 一期二步光伏支架自动化装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光伏支架自动化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二步光伏支架自动化装备供货及相关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有二项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不良业绩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不接受近三年连续亏损投标单位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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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