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099)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贵州华电印江县沙子坡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印江县沙子坡100MW风电场(含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间隔)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1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计划首台投产日期:2025年3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ZB-09901 贵州华电印江县沙子坡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本项目可研阶段以后的勘察、设计工作;除甲供设备(风机、塔筒、箱变、主变、GIS)外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供应;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全系统调试及试验、并网、试运行、验收、档案资料移交等一揽子工程;配合发包人永久征地及长租地的相关配合协调工作;负责协助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补偿等。详见招标文件。 1000 特别说明:印江县沙子坡10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最终机型以主机合同最终确定机型为准。投标人暂按照20台机组(20台*5MW)进行报价。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华电印江县沙子坡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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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