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SG-152)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国电南自华电福新周宁治安反恐防范系统建设项目实体防范系统工程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200MW(4×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本标段包括包含门卫室、开关站、安防中心等建筑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及消防等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及工程验收、承担相应费用等。(详见技术规范)。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SG-15201 实体防范系统工程 华电福新周宁治安反恐防范系统建设项目实体防范系统工程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实体防范系统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两个土建施工类完工合同业绩,且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合同标的金额页、工程接收证书(或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且已完工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