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SG-22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科工集团 陆上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专业分包2023-2024年度框架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具体项目规模以框架内采购时具体项目规定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具体项目工期以框架内采购时具体项目规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SG-22601 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专业分包2024年度框架招标 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专业分包2024年度框架招标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场区建安工程专业分包2024年度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至投标截止之日应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须具有至少3个光伏项目的光伏场区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业绩,或施工合同的合同范围包括光伏场区土建安装工程,业绩不得为屋顶光伏项目或村镇级扶贫光伏项目,证明业绩的合同的合同范围应包括桩基施工、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等,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他关键页的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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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